第1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9页金融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一: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2012-6-271、增值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2、营业税◎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0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第2页共69页第1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9页◎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已废止)◎自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第3页共69页第2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9页税的通知》(财税[2009]7号,到期停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66号)◎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自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此款到期停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第4页共69页第3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69页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对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4]88号)◎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第5页共69页第4页共6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69页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是指经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