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工作汇报县辖11镇3乡144个行政村,总面积856平方公里,总人口46
2008年,全县gdp达到71
93亿元,人均gdp实现1
5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2元,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居全省第12位
县电力局下设20个供电所、3个变电站,管辖35千伏线路4条32
959千米,10千伏线路27条823
407千米;配变1625台,容量187717千伏安;农村低压线路1559
595千米,担负着全县14个乡镇144个行政村的供电任务
目前,县境内拥有110千伏变电站5座,主变容量333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3座,主变容量32
2008年全县售电量达到5
46亿千瓦时,今年1-11月份,完成售电量2
73亿千瓦时,售电收入12427
88万元,综合线损率6
16%,电费回收上解率100%,安全实现“三无一达标”
我县1998年被原省计委命名为农村电气化达标县,县电力局先后被原电力部授予“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被省上授予“文明单位标兵”和“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近年以来,在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和宝鸡供电分公司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为目标,全力推进“新农村、新地电、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优化电网结构,降低电能损耗,拓宽农村电力市场,提高供电质量、供电能力与用电水平,提升农村电力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城乡用电服务一体化,达到了“户户通电、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目标
1一是通电范围达到全覆盖
通过积极建设,全县10万余农户通电目标顺利实现,户户通电率达到了100%,人均年用电量达到1166千瓦时,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24千瓦时
全县建成电气化乡(镇)6个,占全县14个乡(镇)42
86%;电气化村81个,占全县144个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