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浅析农村地区低离婚损害赔偿率问题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问题探讨论公路用地范围外公路广告经营权的法律研究浅析农村地区低离婚损害赔偿率问题牟新一、问题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构建和谐家庭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基于种种原因“全国离婚的绝对数字已由改革之初的31万件逐年递增,到二十世纪末已达到120
在离婚大潮中广大农村地区也被其席卷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影响,农村妇女在离婚时各方面权益往往得不到有力的保障
面对这样的状况,研究和关注农村离婚妇女的权益保护问题就成为了社会尤其是立法者所应值得注意的一个焦点
那么,农村离婚妇女的各项权益的实际保护状况到底如何呢
带着这一问题,南师大法学院04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部分同学进行了一次旨在调查江苏地区农村离婚妇女权益保护的社会调查
此次调查精心准备历时一个多月,大家多次深入基层,得到了大量真实可靠的一手资料
综合所学知识和调查资料,我所选取的角度是对江苏农村地区离婚案件中低损害赔偿率这一现象进行思考与分析,并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调查之现状在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地区的离婚案件极少附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以调查所在地江苏仪征市陈集镇和刘集镇为例,在离婚原因中因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占调查案件总数的11
98%;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占案件总数的13
82%;故共有约25
80%的离婚案件是属于法定的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
而实际上,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仅占调查案件总数的0
92%,与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之比为28:1
如此悬殊的比值反映出的问题耐人寻味,在低离婚损害赔偿率面前,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也实在令人忧虑
三、调查数据之分析造成农村地区离婚损害赔偿超低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下面试从几个方面着手分析
(一)举证难要证明自己是受害方,必须那出证据
但是在农村很多妇女虽然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往往在各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