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阳县安监局关于开展“‘5·17’事故反思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安监站、各股室:现将《中阳县安监局关于开展“‘5·17’事故反思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中阳县安监局关于开展“‘5·17’事故反思月”活动方案中阳县安监局关于开展“‘5·17’事故反思月”活动方案为深刻汲取“5·17”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做好直接监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决定将今年5月份定为“‘5·17’事故反思月”
为组织好我县“‘5·17’事故反思月”活动,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事故概况2012年5月17日6时30分左右,离石区枣林乡彩家庄村恒原耐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发生炉爆炸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这起事故不仅给事故伤亡人员的四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伤,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厉的责任追究,其中:刑事处分5人、行政撤职2人、行政记大过免职5人、行政记大过2人
通过这起事故,也充分暴露出类似企业在现场安全管理与部门监管上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漏洞与问题
二、活动时间2013年5月1日—2013年5月31日三、活动组织安排此次活动由县安监局统一领导,各乡镇安监站、各股室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四、活动范围此次活动范围包括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民爆等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组织机构为组织开展好“‘5·17’事故反思月”活动,成立县“‘5·17’事故反思月”活动领导组
组长:曹丑寅(安监局局长)副组长:雷兵应(安监局副局长)刘艳军(安监局纪检组长)曹凤有(安监局工会主席)张瑞宾(安监局执法大队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曹凤有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5·17’事故反思月”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