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运输企业的影响摘要: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
按照推进计划,“营改增”的税收改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可以预见,营业税时代即将结束,从而进入全面的增值税时代
那么,增值税的推开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几何
本文重点关注“营改增”中的运输行业,通过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研究了解税制改革对他们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营业税、运输业一、引言我国现行商品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税种,二者平行征收,互相补充
其中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则覆盖了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劳务行为
这一税制安排,符合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体制和税收管理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奠定了基础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按照行业分类并适用不同税率的做法,逐渐显出其不合理性,对经济的运行造成了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因此全面推进增值税扩围破在眉睫
二、“营改增”的必要性从税制结构的角度来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
现行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在购进货物时不存在税款抵扣,在业务往来中往往不积极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导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所反映的销售额可能是真
另一方面,7%的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规则允许了货运发票这种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了增值税抵扣环节,金税工程无法控制,让违法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偷逃税款
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变的角度来看,将运输企业划分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对行业本身的发展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是生产制造行业的延伸,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继续
运输过程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不但是货物在空间位置的移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