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芦二井突出矿井安全评估自评报告编制:芦二井2017年11月20日0前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9万吨/年至30万吨/年突出矿井开展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的有关要求,我矿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照安全评估的六条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了专项自查自评工作
安全专项自查自评组于2017年11月23日深入井下现场与地面各机房硐室,对矿井采掘、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测监控、防尘、供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排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上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于11月25日在地面收集、查阅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作出了安全自评报告
10第一章煤矿基本情况原湖南省涟邵矿务局芦茅江煤矿芦二井1984年11月建井,1989年11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矿井于2000年1月1日改制由湖南省新化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芦二矿接管继续组织生产
矿井单一煤层开采,开采煤层为3号煤层,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单一水平上下山开采
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
主井井口高程为+193
09m,按方位2630、坡度260掘斜井落至-49
72m水平,向西南拓南大巷,与南风井贯通形成15采区运输系统;向北拓北大巷,与北风井贯通形成12采区运输通风系统
矿井划分为南北两翼,本矿现为一个水平开采,水平大巷标高-50m,-50m水平以上采用上山开采,以下采用下山开采
大巷设计沿煤层走向方向布置,各水平均划分出多个采区开采
现有正常生产采区2个,即12、15采区
矿井3号煤层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一次采全高,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现全矿共有员工3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