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夫妻财产如何分配问题1:共同购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我能分到应得的家产吗
我与爱人去年结婚,到现在整一年
现在我们要离婚,不知道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我们的情况如下:结婚时,我们两家共同购买一幢房子,价值六万元,当时他家负担四万元,其余为我家负担
家里所有东西和装修为两家共同负担
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他的名字
我们也没有财产公证,这种情况下,我能分到我应得的家产吗
解答分析根据你的情况就该房屋来说,该房屋主要是由你爱人来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那么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获得一半的产权,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可以认为是你爱人向你借款买房,你爱人可以在偿还你的借款的情况下获得该房屋的产权
相关法律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问题2:离婚时房屋拆迁收入如何分割
女方在办理离婚
她和丈夫结婚20年了,有一女儿19岁
女方和男方共同生活居住的平房要拆迁
那间房子是间私房,户主写的是丈夫父亲的名字,即公公的名字
那老人家已经去世多年了
再有女方的户口并没有落在那处房子处
自从准备离婚时起,女方就搬出来和她爸妈住在一起
请问:这间房子是不是应该算做他们的共同财产,这间房子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呢
解答分析1、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人
本案中平房的户主是女方的公公,那么在老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