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二零零七年八月四日(经2007年8月3日召开的用友软件二零零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特别提示1
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用友软件以授予新股的方式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为:用友软件向激励对象授予1,797
12万股股票,授予数量占用友软件股本总额的8%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用友软件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间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用友软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股权激励计划
基于管理软件公司知识密集型、用友软件研发、销售、服务等各序列的核心员工较多等因素,本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覆盖面较广,但人员数量不超过用友软件员工总数的20%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有效期为五年,自本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用友软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用友软件将在本股权激励计划通过后的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分别按公司股本总额的3%:1%:1%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票;其余的占公司股本总额3%的预留股份,其激励对象和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用友软件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履行相关程序
激励对象每期获授的标的股票在授予日后的一年内锁定,不得转让
在满足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解锁后的标的股票可依法流通
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条件为:用友软件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用友软件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用友软件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标的股票的价格为授予价格,2007年度的授予价格为公司2006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