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排查报告2013年6月14日-28日吉林市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组织吉林市煤监站、吉林市安监局并聘请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目前,吉林市辖区共有煤矿29处,其中:国有煤矿舒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处,乡镇煤矿27处
瓦斯防治体系建设达标的企业有2处,分别为:舒兰矿业(集团)公司二矿、五矿;由于受长期停产整顿影响,27个乡镇煤矿瓦斯体系建设均未达标
二、全面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国办〔2011〕26号文件和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若干意见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制定下发了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产煤县(市)区和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吉林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安全副市长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与产煤县(市)区签订了《吉林市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目标责任书》;由于人员变动,2012年10月8日进行了补选,办公室设在吉林市安监局;产煤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并与企业签定了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目标责任书
2013年1月24日,为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落实到位,我局印发了《吉林市2013年度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市安监发﹝2013﹞8号),要求各县(市)区煤矿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检查表》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逐条逐项打分考核;认真组织开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并加强对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管
确立了桦甸市为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桦甸市政府、桦甸市安监局严格依据《吉林省煤炭瓦斯治理示范县标准》,投入189万元加大瓦斯治理软硬件建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监控功能运行正常,桦甸市安监局克服人员少、资金短缺等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