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两篇篇一:《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党的领导弱化的,应当予以问责
党的领导弱化的表现主要有: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在我国的各领域、各系统、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单位,党组织的作用没能正常发挥,或者被削弱,党组织党内生活没能正常进行,就是党的领导弱化具体表现
20XX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7起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
其中,XX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书记、监察专员张更华等人被免去相关职务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
7起问题产生的根源均为本地区本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一把手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责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应当予以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表现主要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所谓的从严治党不力,就是指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迅速、措施不够到位,从严治党的责任划分不够科学、责任落实不够及时、责任追究不够及时,导致党的组织不同程度上存在涣散,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不强,进而影响了党的建设科学化的进程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