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交建集团内部审计分析报告交建集团2016年度内部审计情况分析报告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集团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示及部门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6年度内审工作主要完成了对东北公司中宁至孟家湾高速公路一合同段项目;市政轨道公司南京地铁1号线红普路站4、5号出入口及彭埠站地面风亭项目;市政轨道公司杭州地铁1号线七堡车辆基地Ⅲ标项目等三项完工项目效益审计和评估;完成了对东北(路面)工程公司、市政基础工程公司、市政轨道工程公司等三家专业公司的任期审计工作
现将2016年交建集团内部审计情况进行归纳和分析,具体内容汇报如下:一、工程结算支付流程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工程结算支付流程审批过程中,特别是对工程结算支付、劳务结算支付、材料结算支付,由于对过程支付在日常执行中没有严格按内控规定要求办理过程结算,各流程审批职能部门只重视对当期上报申请支付在资金支付总额上是否超过当期可支配资金总额为控制依据,在流程审批过程中对过程结算、支付是否合理,各分项结算数量是否超已计量数量等实质性内容没有专门职能部门对此进行审核和控制,过程结算、支付流程审批的不到位,导致超计量支付和被合作方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1、在工程结算支付流程审批过程中只重视对当期上报申请支付总额是否超当期可支配资金总额的一个方面,忽视了对支付是否合理与是否超计量支付,是否存在套取项目资金的审核和控制;2、对工程过程结算和过程支付是否合理、是否超付、各分项工程结算数量是否超计量数量等实质性内容没有进行审核和控制;3、未按规定办理过程结算,在过程支付中存在无任何结算第1页共8页支付依据或结算支付依据不全的问题,仅凭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主观判断一个控制总额代替过程结算,采用简单的预付方式进行过程支付;4、工程支付经流程审批后,项目通过劳务公司或由项目在账外直接任意支付,导致实际支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