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代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工程项目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其特点是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这样代建制才在我国逐步推行。目前,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健康发展,我们应予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对此,结合工作实际,就代建制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谈一点个人浅见,供参考。一、代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法规不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但目前,国家尚未建立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亦未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致使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甚至处于无序状态。如没有对代建人授予相应的法律地位,代建合同的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清晰,代建人在履行代建职能时,难以正确地把握工作的范畴和职责,代建人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的地位。再如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说明,合作双方背反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等等这些,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二)机制不活。目前代建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有些由一些行政富余人员,这个明显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效果,但由于他们的存在,公司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因无规定而迟迟无法开展,且长期的机关作风使得他们的思想观念与现代企业的发展、创新精神格格不入。虽然根据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业正在准备改制,但从整体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代建制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这种机制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了竞争。代建市场处于发育期,代建主体少,尤其缺少经验丰富、水平高的代建企业,还未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这将极大的阻碍代建企业的市场竞争,影响代建企业的长远发展。(三)管理不严。应该说,代建制是政府将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全部管理职能通过委托转交给以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代建企业来执行,代建企业向政府业主负责,各项目承包企业向代建企业负责,两者均以合同方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这就使得行政权力寻租的难度加大。对“代建制”项目,政府主要把握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项目具体执行实施依靠市场机制管理,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减少“三超”现象。代建制下,政府不直接与建设项目的其他当事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施工承包商等打交道,与之打交道的是接受政府授权作为一个实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它代理政府对项目进行协调和管理。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培育代建市场、制定规则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活动。实际上并非如此。目前,项目的业主看似政府,而实际就是今后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充当业主。代建企业与项目使用单位的经济利益也未完全割断,这些致使投资失控,“三超”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在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代建企业也缺乏应有的监督。如笔者最近对一代建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目代建单位--某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存在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层层分包、违规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代建、监理单位同属一个主管部门等问题,给工程质量造成安全隐患。还存在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挤占业主建设资金、施工单位大量使用虚假发票、白条及无发票支付货款等。违规金额占工程概算总额的39%。(四)素质不高。目前的代建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代建没有明确的代建资质,有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