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3页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六号《陕西省实施办法》已于2013年11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1月29日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5年7月30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2页共43页第1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3页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突发事件交通保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3页共43页第2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