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与防雷工程防雷中心前言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
全球每年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雷电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仅2004年我国就发生雷电灾害8892起,死亡人数达770人
本市是雷电多发地区,年平均雷暴日30天,最多年份达43天
1998年4月19日我市某局一次雷击损失设备一百多万元,2000年7月市电话局两个分局遭雷击损失设备、通信中断,2004年6月我市静海县大邱庄某变电站遭雷击损失300多万元,2004年6、7月本市金融系统110报警系统有十几个站遭雷击损毁,2005年南开城西供电某10KV高压线遭雷击连带电死一少年
2006年6月7日、8月25日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220KV总降压变电站,33KVSVC系统两次雷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0多万
2007年7月津沧高速天津收费站遭雷击损毁通讯、监控、收费系统瘫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07年7月9日汉沽区八仙里居民楼遭雷击,13户居民家电、计算机损坏
2008年6月23-29日连续的雷雨天气中发生几十起雷击事故,河东区六纬路万隆大厦6月23日遭雷击,6部电梯损坏5部
6月27日津南区某机关遭雷击,总配电柜安装的电涌保护器烧毁、通讯机房多台设备损坏,造成通讯系统瘫痪
近三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发生雷击事故都在百起以上
足以证明我市的雷击灾害呈逐年上升趋势,雷电灾害已成为影响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我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加强了防雷减灾的管理,1999年市政府下发了【99】81号文件“天津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颁布了“天津市气象条例”,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天津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提出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