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授课讲义(内容资料请勿外传)二○一一年三月导论一、教材内容体系第一部分市场主体法第一章企业法第二章公司法第三章破产法第二部分市场规制(管理、行为)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五章工业产权法第六章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章产品质量法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部分宏观调控法第九章金融法第十章税法第四部分社会保障法第十一章劳动法第十二章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法二、考试题型、题量1
单项选择题20×1′=202
多项选择题10×2′=203
名词解释6×3′=184
简答题4×5′=205
论述题2010年10月和2011年1月考试均未出现(1×10′=10)6
案例分析2×8′=167
计算题1×6′=6(通常出在税法部分)2010
1济南市平均通过率为40
1济南市平均通过率为20
10济南市平均通过率为34
通过率较低的主要原因:(1)经济法体系庞大、内容繁杂,不易把握;(2)跨专业学习,难度较大
第一章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概念和特征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其特征有:1
是营利性经济组织
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
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二)分类1
传统分类——依据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所有、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2010
名)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投资,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流行分类——依据组织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二、企业法的概念和法律渊源(一)概念和特征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国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9
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