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情况的报告根据xx年4月24日城市品牌建设推进协调会安排,现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总体目标
以创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提升区域环境质量,长期保持先进示范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拟于xx年创建成功
国家鼓励,分类指导;城市自愿,重在过程;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二、具体环节根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实际工作开展,创建分为以下具体环节
(一)市人民政府向环境保护部提出创建申请;(二)编制《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三)省环保厅对《规划》进行评审;(四)市人民政府对《规划》批准实施;(五)根据《规划》制定分年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六)向省环保厅提出预评估申请;(七)省环保厅预评估;(八)对预评估提出问题进行整改;(九)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技术评估申请;(十)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组技术评估;(十一)对技术评估提出问题进行整改;(十二)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十三)环境保护部组织考核验收;(十四)市人民政府根据考核验收意见尽快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1个月内完成);(十五)在本地和省级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十六)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后,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5年期满即终止,终止前1年递交复核申请开展复核工作)
三、创建历程及当前进展情况第1页共3页xx年,我市启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xx年12月成功创建全省第一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省模创建成功后,又继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通过实施绿色经济、节能减排、蓝天、碧水、宁静、生态绿化、能力建设、环境宣教八大工程、饮用水源保护、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流域治理五大攻坚行动,开创了我市环保工作新局面
xx年4月,顺利通过省环保厅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预评估
xx年3月14日至16日,环境保护部派出专家组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