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立法会十一题:投资者赔偿基金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三)以下为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经昌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书面答覆:问题:投资者赔偿基金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于2003年4月1日成立,取代联交所赔偿基金及商品交易所赔偿基金成为单一赔偿基金
据报,投资者赔偿基金款额已达9
62亿元,逼近10亿元目标,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启动检讨该基金的机制,现正考虑多个方案处理投资者赔偿征费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一)上述3个赔偿基金迄今的收支和结余情况;(二)检讨机制的详情,包括在什么情况下启动及如何运作;及(三)证监会现正考虑的方案的详情及何时就此作出决定
答覆:主席女士:(一)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供的资料,各赔偿基金在2004年5月31日的最新收支及结余情况如下:在2004年5月31日2004年5月2004年5月的资产净值的收入的支出─────────────────────联交所赔偿2亿8,060万元1,140万元17,000元基金商品交易所30万元20元3,700元赔偿基金投资者赔偿10亿4,100万元(注1)1,290万元30万元基金(二)秉承在2002年12月在立法会通过《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征费)规则》时的承诺(注2),政府当局已邀请证监会在考虑到投资者赔偿基金(基金)的运作经验及有关市场的情况下,对基金进行检讨
证监会已经展开了有关的检讨程序,并正就多方面作出研究,包括征费调节机制,以厘定当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资产达致某个水平时,应实施或撤销目前为0
002%之交易征费的准则
证监会在设计该调节机制时,会考虑到应使投资者赔偿基金自给自足,使赔偿基金每年预计的收入能足以应付其每年的预计开支
(三)政府将会与证监会商讨有关建议,并计划于2004年年底前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