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平湖市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自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一、资产类三、净资产类1101现金9301专用基金2102银行存款10302固定基金3115其他应收款11303饭菜票基金4119库存物资12306结余5120固定资产6121生物资产四、收入类7122库存饭菜票13401伙食收入14402财政补助收入二、负债类15413其他收入7203预收伙食费8207其他应付款五、支出类16501伙食支出17513其他支出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