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经贸发(2007)123号关于印发《淄博市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经贸局、供电部(公司),高新区经发局,各相关电力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58号)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7]58号文件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77号)和济南电监办《关于印发山东省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电监安全[2007]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电管办制定了《淄博市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电力安全工作通知抄送:王顶歧副市长李胜利副秘书长济南电监办淄博供电公1司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二○○七年六月十二日淄博市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鲁电监安全[2007]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基础设施安全,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好电力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电力设施排查对象(一)停电危及人身安全的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电气化铁路等高危客户和停电造成重要设备损坏工矿企业的供用电设施;(二)110KV-220KV输电线路护区;(三)停电造成重要设备损坏和危及人身安全的企业自备电厂;(四)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通信设施;(五)电力需求侧列入国家2007年淘汰落后范围的S7系列变压器
(六)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2二、检查分工按照重点排查对象的分类,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工如下:(一)市电管办组织协调,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