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经贸发(2007)123号关于印发《淄博市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经贸局、供电部(公司),高新区经发局,各相关电力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58号)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7]58号文件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77号)和济南电监办《关于印发山东省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电监安全[2007]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电管办制定了《淄博市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电力安全工作通知抄送:王顶歧副市长李胜利副秘书长济南电监办淄博供电公1司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二○○七年六月十二日淄博市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鲁电监安全[2007]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基础设施安全,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好电力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望认真贯彻落实。一、重要电力设施排查对象(一)停电危及人身安全的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电气化铁路等高危客户和停电造成重要设备损坏工矿企业的供用电设施;(二)110KV-220KV输电线路护区;(三)停电造成重要设备损坏和危及人身安全的企业自备电厂;(四)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通信设施;(五)电力需求侧列入国家2007年淘汰落后范围的S7系列变压器。(六)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2二、检查分工按照重点排查对象的分类,重要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工如下:(一)市电管办组织协调,淄博供电公司负责对所辖35KV-220KV输电线路护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电力需求侧大用户(见附件一)、企业自备电厂(见附件二)相关重要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及电力需求侧列入国家2007年淘汰落后范围的S7系列变压器使用情况的排查;(二)各区县电管办组织协调,区县供电部(公司)负责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等高危客户、在建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及重要供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及电力需求侧列入国家2007年淘汰落后范围的S7系列变压器使用情况的排查;(三)淄博供电公司信通公司、区县供电部(公司)负责全市电力系统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四)各区县经贸局负责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三、排查主要内容(一)使用中的重要电力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二)在建重要电力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3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管理,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三)重要电力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检测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四)重要电力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五)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体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要求。四、排查工作要求(一)本次重要电力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重点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各区县经贸局、供电部(公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