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高校学术伦理机制分析黄明东、冯惠敏※(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430072)[摘要]文章从分析加拿大高等学校内部学术伦理机制出发,介绍了加拿大高等学校学术伦理机制的运行过程,对于规范我国高校学术行为有积极的建设性意义
在此基础上,文章也提出了建立我国高等学校学术规范的对策:建立学术规范审查机构;切实推进学校与教师的合同签约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和科研工作的跟踪监督,提高科研申报和立项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违犯学术伦理行为的惩罚力度
[关键词]高等学校、学术伦理;运行机制科学研究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职能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高等学校的重视,从政府到学校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管理措施,旨在促进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活动更加规范、更为科学
科学研究是一项重要的学术活动,其本身有许多特有的规律和规则,作为从事这些活动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当遵守这些规律和规则,保证学术活动健康发展
然而,近年来,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却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学术道德屡屡受到挑战,引起了海内外学术界的关注
有鉴于此,本文希望从加拿大高校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如何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学术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尊严等措施中得到启示
但愿所介绍的这个机制能够对我国高校的学术活动的规范管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所借鉴
一、学术伦理审查制度要求教师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加拿大的每一所高等学校都设有学术伦理审查办公室(EthicReviewOffice,ERO)专门负责审查教师在科研活动中是否有违犯学术伦理的行为,其日常工作直接对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其审查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㈠有关人权的伦理审查有关人权的伦理的审查主要涉及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生命科学这几个学科领域
因为这些学科直接涉及到人权问题和人类自身的尊严问题
如现代生物科学在研究中,随着克隆技术、基因技术的日渐成熟,合成和复制人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