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进口许可实施细则(铁运〔2006〕70号)第一条为加强对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进口产品的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和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4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为《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和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附件《铁路机车车辆类型目录》中编号首位为6、7的产品。第三条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新型的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在正式签订供货合同前,应当经铁道部许可,取得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型号认可证(以下简称型号认可证)。任何企业不得销售、使用无型号认可证的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第四条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型号认可证的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铁道部运输局会同科技司负责型号认可证申请的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五条取得型号认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满足中国铁路的需要和相关技术政策。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二)产品不构成对既有知识产权的侵权。(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四)产品样品通过技术审查。(五)申请人或主要投资方已销售的相关产品近3年内无严重质量不良记录。(六)具有完备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七)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施、加工设备、工艺装备、计量与检验测试手段。(八)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请型号认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中文、英文书面和电子文本各一套):(一)行政许可申请书。(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附表)。(三)产品满足中国铁路需要和相关技术政策的论证报告。(四)申请人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说明材料。(五)申请人的生产设施、加工设备、工艺装备、计量与检验测试手段说明材料。(六)产品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七)产品图片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中国铁路行车安全的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的证明材料。(九)产品技术文件,包括:第3页共8页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8页1.产品设计、制造中执行的技术标准(包括企业标准);2.整机零部件清单;3.整机外形图(运行及工作限界图);4.车架(含牵引装置)、转向架、动力传动系统(含齿轮箱)、制动系统等重要零部件组装图及原理图。(十)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满足用户要求的论证报告。(十一)相关产品的销售记录。(十二)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行政许可申请书采用格式文本。格式文本由铁道部提供。第七条铁道部行政许可机构受理型号认可证的申请后,运输局会同科技司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样车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提前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合格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审查不合格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第八条申请人同时进行多种产品型号认可证的申请,且各产品在同一场地生产,“申请人基本情况”可只提供一份,但应分别说明各种产品的销售业绩。第九条铁道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铁道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第4页共8页第3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8页第十条铁道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应当自做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型号认可证书。型号认可证书的编号原则为:####000-XX**,####—为铁路机车车辆类型目录编号,000—为同类型不同型号顺序号,XX—为获证人缩写英文字母(可多位),**—为申请人已获得同类型型号认可证书顺序号。轨道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型号认可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