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220
05-*计财部纳税管理标准*-10-10发布*-11-10实施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某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20
05-94《纳税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118-220
本标准由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118—220
05—*纳税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纳税范围、税收管理应遵守原则、发票管理、增值税低扣项管理、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门的纳税管理
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3管理职能3
1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纳税核算、申报和交税的管理工作
2监督执行国家有关税收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等
4管理内容与要求4
1增值税管理原则4
1销售电力或修理必须交纳增值税
2增值税税率4
1下列各项增值税税率为17%
A电力B提供修配劳务
2下列各项增值税税率为13%
A矿产原煤B图书、报刊、杂志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4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5进项税额的核定:A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完税证上注明的增殖税额
6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低扣
A够进固定资产
B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C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