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涉法涉诉、疑难息访案件情况调研报告2010年8月25日关于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关系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司法公信力的大事,也是当前许多政协委员和广大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8月12日,县政协副主席罗梓源带领部分政协委员,邀请政法委和信访局领导,到龙津镇、县法院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经验和做法近年来,各乡镇、全县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县联席会议部署,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并始终给予重点关注,主要领导坚持做到三个亲自:亲自签转群众信访件、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约访重点1对象,并要求相关责任领导进行包案处理解决;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政法委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和信访形势分析会,对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预警,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县综治委下发了《XX县区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工作模式实施方案》及六个配套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乡镇综治服务中心和村综治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行基层综治“1+n”联动模式。县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院长直接抓、立案庭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县检察院在原有3个检察联络点的基础上,先后在凤翔社区、余朋乡、嵩口镇、电力行业、金融行业、林业行业等6个乡镇、行业设立检察联络点,有效发挥检察工作在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作用。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警民相约警务室和民心警第1页共14页务“五小”活动,进一步加强了警民关系、提升了民警形象、赢得了群众满意。县司法局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今年2月28日,宁化车祸患者黄某某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和5月16日里田乡罗某某因病入住县医院治疗后休克死亡引发的医患纠纷,政法委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及时收集、2固定现场证据,掌握事态发展趋势,抓住引发矛盾的重点,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做好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两起医患纠纷均得到及时、平稳解决。(二)化解积案,包案到人。全县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对信访积案和重要重信重访问题,认真落实“六定五包”责任制,各包案领导亲自会见当事人,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采取措施,促进了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县法院制定出台了《落实涉诉信访案件“四定一包”责任制工作细则》,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转办、交办的涉诉信访件,严格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处理,达到“事要处理、人不再访”的目标,有效地保障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如:黄某发等四人申请执行李某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积案。该案因李某海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黄某发父亲死亡,经一审、二审裁判,李某海应赔偿黄某发一家各项损失2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海夫妇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县法院通过了解,李某海的父亲李某松与黄某发有拐弯亲戚关系,便立即通知双方共同亲戚黄某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由李某海父亲李某松担保,黄某发一家同意3放弃7万元,李某海分期支付黄某发13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三)健全组织,主动排查。各乡镇、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坚持定期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努力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有效预防和减第2页共14页少了信访问题的产生。1-6月份,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00件,调处成功289件,成功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