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一首台投入生产的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1行型式试验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试验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试验第八条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3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1.申请材料不全的2.申请材料不实的3.申请单位与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鉴定评审工作机构有关的二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应及时作出受理申请的决定在申请上签署受理申请的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第九条制造单位提出的型式试验受理后即可约请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与型式试验机构约定试验时间等事项型式试验机构应按期完成试验工作第十条承担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以下称型式试验机构应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的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向社会公布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等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型式试验机构应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专业等方面对试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签发报告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检验师以上资格试验时至少有1名具有检验师资格的试验人员参加第十二条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本规程规定和各类型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进行试验各类型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细则由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起草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实施第十三条制造单位提供的型式试验样机其主要受力结构件3必须在本单位制造制造单位必须声明拟制造的产品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一旦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型式试验结果将作无效处理第十四条对于在实验室内无法进行试验的大型起重机械的整机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可以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试验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型式试验时试验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试验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二试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应有影响起重机试验的物品设施三试验现场应设置进行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