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执政能力与人民群众认同的关系所谓认同,在政治学中常用“合法性”来表述
“合法性”理论的主要奠基人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
在他看来,政治上的合法性有三种类型:一是基于传统的合法性,即传统合法性;二是基于领袖人物超凡感召力之上的合法性,即个人魅力型的合法性;三是基于合理合法准则之上的合法性,即法理型合法性
韦伯强调,这三种合法性统治的基础都属于纯粹的类型,但从来没有以纯粹的形态出现过
那什么又是最理想的呢
韦伯认为,在现代国家中,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必然要求是法理型的,即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合法化
很显然,执政的合法性,不仅表现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体现为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上的道义的合法性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韦伯的理论来阐述共产党执政的法理基础
但这一理论也给共产党执政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即:共产党如何更好地执政,进而不断获得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地位和权力的认同
因为共产党“执政”,表面看来,反映的是党和公共权力的关系,本质上却是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在领导人民群众夺取政权过程中,共产党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今天,我们党的历史方位发生了两个根本转变: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为一个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
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我们必须继续把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作为党的建设的核心问题
因为不管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和管理面有多广,力度有多大,如果执政的结果不是密切了党群关系,而是疏远了群众,最后必然是失败和垮台,也就谈不上执政合法性问题了
那么,执政党又如何不断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合法性基础呢
其中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不第1页共4页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一个政党要维持和增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