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陕西省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零售企业)2017年7月1说明一、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制定《陕西省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二、应当按照本标准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缺陷
四、本标准涵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药品收货与验收2个附录的内容,由条款、检查项目和评定细则组成
五、本标准检查项目共17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8项,主要缺陷项(*)53项,一般缺陷项115项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2七、认证检查结果判定:检查项目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0≤20%通过检查0020%~30%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0<10%<20%≥1--不通过检查0≥10%-0<10%≥20%00≥30%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3第4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7页八、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检查项目结果判定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一般缺陷项目0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00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限期整改药品零售企业<340药品零售企业<5药品零售企业<23≥1--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0-药品零售企业≥50药品零售企业<5药品零售企业≥2300药品零售企业≥34第5页共37页第4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