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来源:老苗汤http://www.lmt315.com[摘要]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会计舞弊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秩序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其原因是我国上市公司监管机制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监事会监管不力、监管范围不明确等。有效解决办法是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知情权及有权向证监会提出报告。同时,应加快完善上市公司监事会财务监管,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和效率,明确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以有效抑制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发生。[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监管一、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成因分析.监事会的监管不力实践当中,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中小投资者难以对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约束的背景下,监事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监管不力,使公司董事、经理得以毫无顾忌地粉饰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01年修订稿)的规定,监事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审计论文)报告及所涉及事项作出公开评价,明确说明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某项研究选取了1998-2001年间账面盈利但被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保留意见的108家上市公司来考察监事会在公司财务监管中的作用。该项研究表明,只有%的上市公司监事会在公开信息中表示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的监事会以自相矛盾的方式同时支持公司管理层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公允性、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以及董事会作出的相应解释;其余%的监事会则与董事会保持了一致的态度和表述。而且,当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迹象明显时,监事会更倾向于支持董事会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不是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对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监事会更倾向于与董事会保持一致。这项研究结果意味着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独立审计的消极态度,行使公司财务检查权的低效和在公司治理中的负面影响。2.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不明政府监管所存在的不足使得证监会不可能也没必要对证券市场的方方面面进行监管,否则就会造成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发展。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证监会进行监管时应把握好的尺度。因此,政府的监管应限定在市场失灵并且政府干预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领域,同时应考虑到监管成本与效益的平衡问题。凡是市场能调节好的经济活动或者政府的干预不能奏效的市场失灵,证监会就不应进行监管,否则会导致监管的失灵。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体制受到计划经济影响颇深,其经济发展至今年虽有长足的进步,但其发展背后是我国政府通过改革一步一步的推进的,而不是自然形成自然演进的。二、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1.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索克斯法案(安然事件后美建立起来的针对性法案)的相关规定,对监事会的财务监管予以完善。索克斯法案对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严格的界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仅指独立董事为不受控制股东影响的非关联人士,而且指独立董事除了董事津贴、审计委员津贴之外,不得从上市公司领取其他酬金,包括不得从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或下属企业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以增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有助于防止审计委员会因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关系密切而影响其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正确评价。2.监事会知情权的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知情权的保障问题。公司财务监管的实效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财务信息的完善和开放程度。知情权的保障对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核具有重要意义。索克斯法案第301节在保障审计委员会的知情权方面真可谓是不遗余力。该法案确立了一系列机制来确保审计委员会可直接从公司内部的审计员、秘密投诉的雇员、外部审计师以及独立的财务顾问这些管理层之外的来源获得公司的财务信息,从而有利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作出独立判断。其中包括:(1)公司内部审计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处理内部审计和管理层之间的分歧。(2)审计委员会负责建立一定的程序,以接受、存放和处理有关公司财务的投诉,并确保雇员能够进行匿名或者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