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女儿宾馆遇害、法院判宾馆失职22岁的小魏在入住宾馆后被人杀死,小魏的父母以北京万程世都宾馆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要求宾馆赔偿损失近30万元。昨天下午,宣武法院一审判决宾馆赔偿小魏父母6万元。2004年4月15日,22岁的小魏和一名叫陈瑜的男子以及另一对男女在万程世都宾馆办理了住宿登记。第二天,同行的男女离开宾馆。同日,陈瑜退了客房与小魏同住。据公诉书指控,2004年4月下旬的一天凌晨,小魏与陈瑜因琐事发生争执,陈瑜将小魏掐死并将尸体肢解后离开宾馆。2005年4月19日,北京市高院核准陈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维持陈瑜赔偿小魏父母近30万元的判决。陈瑜被执行死刑后,小魏的父母以万程世都宾馆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陈瑜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要求宾馆赔偿应由陈瑜赔偿的近30万元。法院判决。万程世都宾馆在发现陈瑜退房后留宿于其女友小魏的客房中时,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管理措施,在防范问题上存在过错;陈瑜出入及住宿在小魏登记的客房内数日,并在小魏尸体高度腐败后逃跑,宾馆方面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酌定判决宾馆赔偿小魏父母6万元。相关链接。2003年5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据宣武法院有关人员称,该案是本市首例适用该解释宣判的案例。住宿客人在客房被打、宾馆被判担责曹先生入住某宾馆不久,便被以找人为名闯入房间的三男子殴打致伤。为此,曹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宾馆承担责任。今天,二中院终审判决宾馆赔偿曹先生3300余元。2004年10月1日凌晨1时许,曹先生在本市密云一饭店用餐时,与人发生纠纷。凌晨2时左右,其与朋友回到宾馆315房间。不久,3名男子以到房间找人为由,在未做任何登记的情况下,进入曹先生的房间,并把曹先生打伤。餐厅物品丢失,法院宣判免责2005年8月20日下午2时31分,顾客任小姐在朝阳区小庄麦当劳餐厅用餐时手提包丢失。当时,手提包放在任小姐旁边的座位上,包里有手机、钱包、银行卡等价值6000多元的东西。任小姐以该餐厅的保安没有及时发现小偷,没有尽到保护顾客财务的义务为由要求赔偿。北京市衡卓律师事物所的吕长林律师说,类似于麦当劳这类的敞开式经营的大众化餐厅,不同于酒店包厢、茶楼雅座等场所。这类餐厅无法限制人员的进出,是消费者还是小偷,餐厅保安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人员是无法辨认的。因此,餐厅方面除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场所的设施安全外,对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不负有全部看管责任。顾客如果想在用餐期间起身、洗手、玩耍的时候确保自己的物品安全,就应该将物品随身携带或交由柜台保管。“剐伤”顾客门没缺陷店方不赔偿去年11月,徐老太到某酒店参加外孙女的结婚庆典,不慎被酒店设置的旋转门扇中左肩膀摔倒在地。当日,徐老太被送往医院治疗,并被诊断为右股骨骨折。徐老太为此支付医疗费及鉴定费共计万余元。后徐老太找到该酒店,要求其赔偿自己因摔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但酒店认为,旋转门是自然转动,其速度是经专业部门鉴定合格的。徐老太未能按照酒店的警示标志进入,故酒店对其所受的损害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连线调解人房山区司法局肖红云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损害,享有获赔的权利。但同时规定,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消费者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造成危害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徐老太在进入酒店时,虽被酒店的旋转门撞倒致伤,但无证据证明酒店所设置的旋转门存在严重缺陷。因此,徐老太的要求无法律依据。顾客若想得到赔偿必须证明酒店的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否则难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