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非法小炼油治理实施方案为坚决遏制非法小炼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我县环境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进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击取缔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手段,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进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取缔非法小炼油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非法小炼油屡禁不止的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二、查处范围对县域内所有非法小炼油进行全面打击整顿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打击取缔外,还必须强制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其他地点的小炼油,要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拆除
(一)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江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二)位于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附近的;(三)位于群众聚居地的;(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
三、方法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4月17日-4月27日)
各镇(乡)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小炼油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第1页共3页并将排查情况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打击取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打击取缔阶段(XX年4月28日-5月18日)
对排查出来的非法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各镇(乡)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质监、工商、供电、安监、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窝点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
对阻挠打击取缔工作,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成果阶段(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