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辩护词审判长、陪审员:赵德山被控贩卖毒品一案,经过法庭审理,我认为就目前证据,不能认定赵德山构成贩卖毒品罪,具体意见如下:公诉机关指控赵德山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主要证据有以下三方面,但这三方面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足以证明赵德山构成贩卖毒品罪。一、王美森的供述与交代所陈述的事实相互矛盾,违背情理。公诉机关的第一部分证据是王美森的讯问笔录以及王美森的个人交代材料。虽然王美森的供述与交代称赵德山知道并参与了贩卖毒品,但是,其陈述内容却漏洞百出,自相矛盾且不符情理。王美森2004年9月7日交代材料第2页第3--6行(案卷30页)之后,赵德山的朋友亚涛、光光俩人是我们去广州的第三天,他俩送到房间有200多粒为蓝色摇头丸1包,红色大概有300粒1包,因为他俩去了把货给赵德山的,、、、、、、。王美森2006年12月21日讯问笔录第3页2—3行(案卷35页)问:赵德山联系了谁?答:一个叫“小关”。另一个叫“阿涛”都和赵德山联系。贩卖毒品一个最关键的环节是买与卖的过程,王美森个人交代中称赵德山是从“亚涛”、“光光”手里购买了毒品,而在讯问中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又称是“小关”和“阿涛”卖给赵德山的毒品。在这一关键环节中,王美森对卖家就有了两种说法,出现了不同的四个人。显然,王美森的的供述与交代存在严重的矛盾。王美森2004年7月4日讯问笔录?那你到广州之后呢?:到了后,问我带了多少钱,我说就是卡上有两万,赵德山让我把钱取出来,我就出来找了一家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两万元。王美森2006年12月21日讯问笔录?你在这件事情中,出了多少钱?:我出了两万元,我是在广州找了一家农业银行取了27500元,、、、、、、。取钱的数额王美森又说了两个不同的数字,他究竟取款了没有,取了多少,在哪里取的?银行纪录又是如何记载的?他是否交给赵德山了呢?这是自相矛盾的其一。其二,众所周知,农业银行,或者是任何的一家银行,在自动取款机上,每一天取款有最高限额,农业银行的最高限额是5000元。按照王美森的供述,如果他要是取2万元或是2.75万元,至少需要4天或者是6天以上的时间。王美森的供述不攻自破,他为什么这样说的目的也就更明确了。王美森2004年9月7日讯问笔录第3页共12页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2页?这你们是如何商议的?:这是曾志强主意,我在广州金鹰酒店时,和曾志强通话,问他摇头丸K粉如何带回太原,曾志强说就用坐便器。王美森讯问笔录2006年12月21日?买了摇头丸这些东西后,是如何带回来的呢?:我记得是赵德山和我说过,把东西放在搪瓷坐便器里夹带回去比较安全、、、、、、。?是谁把摇头丸和K粉放在坐便器里的?:应该是赵德山,但是我没有看见他放、、、、、、。指使利用坐便器运输毒品王美森又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说法,究竟是谁指使用坐便器夹带毒品的呢?上述笔录可以再次说明,王美森时常反复的供述无非是在推卸责任,编造谎言,其供述不应作为认定赵德山参与贩卖毒品的证据。王美森2004年7月4日讯问笔录?你讲一下具体情况?:2004年8月20日左右,我当时在青岛玩,曾志强给我打电话跟我说,让我和赵德山一起去广州购买摇头丸。第二天,我中午坐青岛到广州的航班到了广州。?那你到广州之后呢?:到了后,问我带了多少钱,我说就是卡上有两万,赵德山让我把钱取出来,我就出来找了一家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了两第4页共12页第3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2页万元,返回宾馆后,我就问他,我出两万元有什么好处,赵德山说回太原之后,给我五包K粉,五十粒摇头丸,我估计了下,一包K能卖到五千元,一粒摇头丸能卖八十元,能赚个几千元,赵德山就打了一个电话(用的是13834561822)过了一个半小时左右,来了两个人,一个叫阿涛,一个叫小关,他们来了后,赵德山就让我去洗澡,我就去了卫生间洗澡。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