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消费信贷法律规制的重思——以保护金融信用消费者为视角□朱晓磊姚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给世界各国以警示
如何从微观着手预防危机爆发,如何以法律规制消费信贷,如何充分地保护个体利益等都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金融信用消费者在消费信贷领域作为新的消费者群体日益规模化,其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相应权益保护亦存在特殊之处
金融信用消费者保护理念本质上是由公平理念、“以人为本”理念等不同层次构成
关键词:美国次贷危机;金融信用消费者;消费者本位2007年,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SubprimeLendingCrisis),其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信用评级急剧下降、市场交易价值和评估价值严重缩水欧美大型金融机构出现巨额损失,并从美国波及到全球金融市场,引发了全面的流动性紧缺和信贷紧缩,并逐渐开始对实体经济造成负面冲击
进入2008年,“次贷危机”的影响不仅没有消退,其危害性却在日益发酵和扩散
同年九月,美国爆发了“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在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引发金融地震后,美国政府紧急出台一系列应急救市政策,传统的监管和救助手段存在内在的缺陷,在金融系统丧失功能和存在信任危机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约束以及既有的金融救助和纠正机制也失去了效力
〔1〕“次贷危机”和“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更给人们以警示:如果要将我国的金融业构筑得安全、稳定与坚实,那么微观的消费信贷等制度必须最大限度地抵御住潜在的风险,正所谓“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
本文拟探讨金融信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之必要性、保护理念等问题,以期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消费信贷等法律理论以及实践问题积淀些许素材
一、研究缘起:金融信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之必要性美国次贷危机主要是由于消费信贷领域存在问题而引起的
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2〕主要指为生活消费需要,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