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应付债券核算方法解读2006年2月和2006年10月财政部分别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含附录)(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就成为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和讨论的重点
根据新准则有关规定的字面意思,除个别会计科目不同外,两种类型债券(即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而事实上,由于上述两类债券的还款方式不同,其实际利率的计算方法和会计核算方法均有很大差别,下面笔者分别举例说明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一)发行价款净额高于债券面值【案例1】A企业发行债券,该债券发行日为2007年1月1日、期限5年、面值100000元、年利率10%,每年末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债券的发行价格110000元,债券承销商按2%收取发行费,A企业取得债券发行价款净额107800元
107800=100000×10%{[1-(1+r)-5]/r}+100000×(1+r)-5通过内插法可计算出实际利率r=8
其债券计息调整如表1所示
注:8114
19=10000-1885
81有关会计分录为:(1)2007年1月1日发行债券借:银行存款107800贷:应付债券——面值100000——利息调整7800(2)2007年末计息调整借:财务费用等8688
68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311
32贷:应付利息10000(3)2008年至2010年每年末计息调整(略)(4)2011年末借:财务费用等8114
19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885
81贷:应付利息10000借:应付债券——面值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以上,每年末支付10000元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省略
上述会计分录中借方科目用“财务费用等”表示,根据新借款费用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部分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或“制造费用”,费用化的部分记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