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我国银行监管法制的完善一、从背景条件分析完善银行监管法制的迫切性1、我国银行监管法制的现状
1995年是金融立法年
我国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标志着我国银行监管法制体系的初步形成
这两部大法成为我国银行监管法制体系的核心
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制体系除了《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外,还包括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管理规章
从形式上看,我国的银行监管法制体系似乎已经完善了
然而实践中,经常遇到运用银行法规的重叠、不协调和抵触的情况
深入分析现有的监管法制,我们不仅发现既有的规则、制度还有缺陷、疏漏,亟待补充的问题仍大有存在
2、开放环境给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带来了挑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在金融开放的条件下,外资银行机构不断进入,不仅会改变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还会使现有的金融运行规则发生变化
银行监管法制的国际化发展将成为高质量、有效率的银行监管法制体系构建的必然选择
为此,需要对银行法律制度加以修订,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3、银监会的有效监管要求具备完善的银行监管法制
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
银监会的成立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极其重要的一步
银监会担负着中国人民银行原承担的监管银行业职能,目的是让银行监管更加专业化和科学化,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然而,银行监管必须依法进行
银监会的设立、监管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依赖于银行法规的完善
离开了健全的银行监管法制,不仅银监会的行为失去了规范、约束、指引和保障,而且银监会也失去了监管的标准、权威、手段和基本前提
所以,完善银行监管法制是银监会实施优质监管的自身要求
二、从现存问题分析完善银行监管法制的必要性(一)监管法制体系的不合理和不协调1、我国现行银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