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4页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1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3)财会字第11号文发布*此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公司: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从事金融业务的个业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各地区、各部门制订的有关制度,凡与本核算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第三章银行业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四章金融性公司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2页共134页第1页共1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4页第五章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简称金融企业,第三章所称银行系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第四章所称公司系指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性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三、金融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
四、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凭证、单据、账折的各种代用符号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元符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