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政四处VIP免费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政四处_第1页
1/1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政四处_第2页
2/1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政四处_第3页
3/19
涉税信息月报第5期江阴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5月目录★涉税通知一、关于2010年5月份申报地方税种及期限的通知二、关于汇算清缴时间的提醒三、5月份“局长接待日”活动公告四、耕契两税征管职能已划转至地税★政策公告一、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明确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获税收政策扶持三、省地税局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应报送的资料四、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办税指南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涉及优惠事项须备案二、个人所得税利股红预征相关事项三、如何到地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四、网上申报问答专栏纳税咨询:请拨打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网上办税:请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x.jsds.gov.cn★案例警示一、股权转移也应申报印花税二、住房公积金超标准缴纳请进行纳税调整三、新增加的土地应及时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12366热点问题涉税通知一、关于2010年5月份申报地方税种及期限的通知5月份需申报缴纳的地税主要税费: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1、按月全额全员明细申报、2、“利股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2009年度汇缴)、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等。本月申报期限为2010年5月1日至5月19日。二、关于汇算清缴时间的提醒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期限为2010年5月31日。三、5月份“局长接待日”活动公告5月份“局长接待日”日期为5月17日(周一),届时江阴市局领导在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各分局领导在各办税服务厅接待纳税人,欢迎纳税人前来咨询。四、耕契两税征管职能已划转至地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号)精神,我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自2010年4月1日起由江阴市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登陆无锡地税网站“涉税通知”栏目查询。政策公告一、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明确为支持事业单位改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2号,下称通知),将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作出明确。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而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改制后的企业以出让或国家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获税收政策扶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4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多方面扶持政策。其中,税收扶持政策涉及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相关企业支出及资产的税务处理等多个方面。三、省地税局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应报送的资料为了统一规范涉税管理事项及纳税人报送资料,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和其他涉税管理改革工作,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对现行涉税管理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jsds.gov.cn/art/2010/4/2/art_26121_222059.html四、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营业税问题做进一步明确。通知指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收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12月31日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政四处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