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云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云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推动平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云街道办事处投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是指由中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授权街道相关部门用国有资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融资或投资政府投资项目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及其具有上述经营目的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各平台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依法开展投资、融资、经营活动,实行法人负责制,保障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中云街道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各平台公司实行扎口管理,街道财政部门履行具体财务监督管理职能;街道纪工委、审计监察部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二、资产管理第五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合理、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购建
各项采购需书面报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凡纳入开发区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购建项目,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平台公司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财务核算,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各平台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各平台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第八条各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借出资金
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对外借出资金,应与借用方订立借款协议,收取资金占用费,收费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第九条各平台公司发生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事项,经中云街道纪工委、财经办公室审核,报中云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土地、房产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