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凡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安装、检验合格并投入运行的客用电梯、货用电梯、医用电梯、自动扶梯,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三条下列电梯不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一)经劳动部门指定或委派的检验部门确认属于报废或检验中发现有严重缺陷尚未改正的;(二)尚未领取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电梯财产损失、电梯运载的货物损失、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损失、人身伤亡、人员抢救及医疗费,保险人在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火灾、爆炸、水管爆裂;(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四)保险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突然故障所造成的事故;(五)外单位人员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事故;(六)乘员乘坐保险电梯或因欲乘坐保险电梯的意外坠井
第五条保险电梯因制作材料的缺陷或工艺不善所造成的事故,保险人承担自身财产损失以外的第三者赔偿责任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经保险人确认后,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各款造成的电梯财产、电梯运载的货物、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损失、乘员伤亡、乘员抢救及医疗费,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烟熏、污染;(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