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汇编二O一三年一月目录页次(1)会计事务处理一般规定1~页XX集团公司会计事务处理一般规定一、总则第一条本公司所有会计事务处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依此法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会计事务应由持有会计证,并具备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办人员及其助理人员处理
第三条本公司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计价原则采用历史成本原则
第四条具体会计原则与会计方法之采用,应以能够公允地表达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最高目标,各项会计政策应保持前后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基于重大原因必须变更的,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依规定程序办理,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其影响应当注明于财务报表内
第五条公司营业决算之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会计核算结果之表达与会计事项之确认、计量及记录,应并予重视
第七条会计科目及会计帐户的设置,应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并以能够清晰记录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有利于正确计量公司经营成果,方便会计核算结果之表达与分析为基本原则
总分类帐中会计科目排列次序,应依科目性质分别按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规定设置排列
第八条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涉及外币的会计事项,应设置双币帐簿,在以外币金额记录的同时,按当月月初外币汇率市场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二、资产第九条资产必须是公司拥有或控制的
依其效能存续期间之长短划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类
条十条资产之入帐价值,依历史成本为准
所谓历史成本,包括下列事项:(一)资产取得时之净值或自制之实际成本
(二)资产取得时之佣金、税捐、法律、登记及其他因获得使用权及所有权之一切费用
(三)资产依预定使用目的前之验收,检查费用
(四)资产运达预定使用地点之材料、保险、储存及装卸等费用
(五)自行购建资产所必须之材料、人工及依成本原则所应负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