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十大问题与出路农民工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其不仅拥有自然法意义上的自然权利,更应该依法享有实在法意义上的法定权利
然而,自农民工出现以后,他们一直未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他们不仅常遭各种歧视而且其合法权益常遭侵犯
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尝试分析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一些主要问题并试图解决之
一、制度镣铐与制度创新农民工问题的形成与他们遭遇的不公平的法律制度有关,这些法律制度就是二元户籍制度和与其有关的歧视性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从农民工遭遇的这些制度而言,这些制度的内容都是命令性的或是禁止性的,其人为的将自然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严格区分了各种身份,限制各个阶层间的一种流动
现行的这些制度对农民而言,也许影响不大,但对于从农民中脱离出来的农民工阶层而言,该制度已出现“恶法”之特点,不仅严重的束缚了农民工的活动范围,而且从他们一出生时起,就赋予他们农民的身份,让他们就这样带着这种身份镣铐在城市中走动,让他们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成为了城市生活中最底层群体
现在,农民工阶层成了继续带着不合时宜的制度镣铐的一个特殊的群体
那么,如何打开农民工的制度镣铐呢
那就是变“恶法”为“良法”,进行法律制度创新,制定适合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优良的法律制度,那么,何为优良的法律制度呢
一般认为,从法理上讲,优良的法律制度能够符合以下的标准:第一、优良的法律制度符合社会正义的一般要求,能够体现社会正义;第二、优良的法律制度符合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第三、优良的法律制度能够体现和包含法律的基本价值,如公平、平等、正义、自由、权利保障等
以此标准判断,我国现行的以195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均不符合“良法”之标准,对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