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学院各车辆使用效率,合理有效的调配公务用车,使之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学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务用车范围是指:1、学院批准的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用的交通车;2、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的有关学生实习、参观学习等用车;3、学院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4、学院领导、各部门接待有关领导、来访客人用车;5、学院大型活动用车;第二章汽车班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总务科下设汽车班,设专人负责对车辆进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车辆调度、保养、维修、安全、购买保险、购买养路费、司机工作安排、与各部门费用清算等。第四条汽车班凭《用车申请单》向用车部门派遣驾驶员及车辆。第五条汽车班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真正做到为教学、科研务,为学生服务。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第六条汽车班出车前应加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汽车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好汽车司机的业务学习。第三章公务用车费用、结算第七条学院各部门的公务用车费用采取学院内部结算方式。第八条学院各部门的公务用车费用,财务处以交通费形式列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第九条学院领导公务用车费用,列入学院办公室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第十条交通车、学院大型活动用车费用由学院承担。第十一条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第十二条原则上不安排教职工因私用车,如遇特殊情况,经书记或院长批准,方可用车,用车费用按公务用车标准执行,由个人交纳。第十三条婚事用车,仅限于学院在职职工或在职职工子女,按学院部门公务用车管理,费用由学院单列支付,市外原则上不派车。第十四条丧事用车,仅限于学院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车。棺葬按政策规定不予派车。市内由院工会主席批准,驶离市区由书记或院长批准,用车管理和费用清算按公务用车标准执行,费用由学院单列支付,省外不派车。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车型、车数见附件二。第十五条后勤管理处每月向学院财务处提交各部门用车情况报表及《用车申请单》,财务处从各相关部门专项经费中划出公务用车费用,转入学院车辆专项经费。第十六条学生实习用车按公务用车标准结算,从学生实习专项经费中划拨。第十七条用车费用计算:用车总费用=交通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第十八条各相关司机的节日加班费、误餐费、出差费等,由用车部门报销支付。第四章公务用车申请第十九条学院各部门公务用车,提前4小时填写《用车申请单》交车辆中心。第二十条《用车申请单》上应注明用车部门、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人、起止地点等。第二十一条用车部门负责人应在《用车申请单》上签字。第二十二条驶离衡阳市区的公务用车,需用车部门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后勤主管院长签字派车。第二十三条书记、院长安排专用车辆。第二十四条学院领导副职公务用车,按二十三条紧急用车办理,第4页共7页第3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7页驶离衡阳市区,由书记或院长签字批准。第二十五条外单位借用车辆,由书记或院长批准,汽车班做好用车记录,费用由学院承担。第二十六条紧急用车(仅限于衡阳市内),用车部门负责人或学院领导电话联系汽车班,汽车班安排车辆。用车完毕,由用车部门补填《用车申请单》交驾驶员带回汽车班,第五章用车计划变更第二十七条用车部门改变用车计划,应在发车时间前30分钟通知车辆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用车。第二十八条用车期间,用车部门临时变更用车计划,由用车人向汽车班报告,经同意后才可变更,用车完毕,由用车部门重新填写《用车申请单》。第六章车辆管理第二十九条学院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归后勤管理处管理。第三十条学院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定任务的三定原则和包使用、包保养、包安全的三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