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退伍军人的慰问信致退伍军人的慰问信篇一:退役士兵同志们:你们好
正当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昂扬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掀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热潮之际,你们圆满完成了保家卫国的兵役义务,带着部队首长的嘱托、战友的希望、亲人的期盼,平安顺利地返回家乡,家乡人民欢迎你们,并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过去难忘的军旅岁月里,你们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在祖国最需要的战线上,不辱使命、艰苦奋战、勇于奉献,为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光荣退伍后,你们即将投身家乡经济建设,与父老乡亲和人民群众一起创业致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在这人生重要的转折点上,如何让自己做到退伍不褪色,保持不畏艰险、奋发向上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如何提高自己就业的竞争力,实现充分就业、积极创业,既关系到你们的切身利益,也牵动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心
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关心广大退伍军人的就业创业问题,新兵役法和新的安置条例出台后,又下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出现役一年内,每人享受一次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职业教育一般为2年,技能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间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培训合格后,由承训机构发给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推荐就业或自主就业,享受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省政府、省军区对抓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非常重视,制定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坚持城乡一体、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中、高级职业技能和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辅
重点培养就业市场急需或紧缺的技能人材,鼓励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旨在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退役士兵更高质量的就业
退役士兵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每年1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