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省中山市「帝景东方业主契约」(管理、使用、维修公共契约)本公约由下述双方签订:中山市xx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以下简称“第一业主”)及[]地址:[](以下简称“第一购置者”)第一章:立约目的1
1本公约的制定,目的在于界定各业主对「帝景东方」及其内的公共地方及公用设备、服务设施等的权利及义务,包括对该等公共地方、公用设备、服务设施等的使用、管理、保养、改善、保险及维修的责任,并清楚列明各业主对「帝景东方」的管理及公共开支所须承担的适当比例
透过本公约的实施,以求达到对「帝景东方」的统一、专业化管理,使「帝景东方」的所有业主可以有效地使用其所购置之单元,并且透过制定本公约以配合将来对于「帝景东方」整体管理的进行
2本公约的订立,并不排除第一业主日后可以就「帝景东方」各建筑物、设备、服务设施、仪器的个别独立管理、协调、保养、维修订立个别管理公约,以供「奕翠园」内各业权拥有者共同遵守,第一业主特此声明保留是项订立个别管理公约的权利
3本公约自立约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帝景东方」的其它业主在购入其各自的单元时,将会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同意遵守此公约
据此,本公约内的所有条文,均对「帝景东方」的所有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各单元的业主,其租户、使用人均必须尊重本公约,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第2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第二章:定义2
1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述用语应作如下定义及解释:(1)“该土地”指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书》中府国用(2002)字第213246号内所指批准用地面积约347,998
2平方米的土地
(2)“该小区或「帝景东方」指在该土地上已兴建、在兴建中及日后所兴建的多层式建筑物、独立洋房、商业城、公建配套、各类设备、设施及环境绿化等,包括但不限于发展工程或其部份
(3)“公共地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