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无锡市交通局二OO八年九月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无锡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我市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快速、有效地应对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和《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内河水域、港口(长江水域除外)发生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件,以及相关预警、预防工作
4工作原则1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和应急并重,救人、防污为主,救货为辅,不断提高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水平
2坚持市(县)、区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水上搜救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区域统一安排,市、市(县)、区协调,突出重点,兼顾一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险情分级1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险情上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突发事件对人员安全、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水上突发事件险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险情、重大险情、较大险情和一般险情
1特别重大险情(Ⅰ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险情(Ⅰ级):(1)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的水上突发事件;(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4)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2重大险情(Ⅱ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险情(Ⅱ级):(1)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