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海口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二0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海口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以第2页共40页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下简称市棚改办)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棚改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是房屋征收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等具体工作。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是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部门,对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本市集体土地征收的管理部门对本市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发改、财政、规划、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工商和人社等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第二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第四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具体补偿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定,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第五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具体评估程序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执行。第3页共40页第2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0页第六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第七条征收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或者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调换住宅房屋。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比例如下:被征收房屋结构产权调换比例被征收房屋调换房屋框架结构11混合结构10.95砖木结构10.85简易结构10.75第八条被征收房屋属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性质为准)的,按照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补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第4页共40页第3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0页调换非住宅房屋,并给予适当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征收房屋产权调换比例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第九条被征收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也没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按照建成时间作如下处理:(一)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前建成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后,2012年4月10日《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暂行管理规定》施行之前建成的,按照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的建安成本予以补偿。被征收人持有合法国有土地证的,对土地部分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批准使用的剩余期限予以实际评估补偿。第十条被征收人没有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的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安置:(一)2012月10日《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暂行管理规定》施行之前建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二)2012年4月10日《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暂行管理规定》施行之后建成的。第5页共40页第4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40页(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者因抢建、加建等被区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