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汽车维修工程实验指导书课程名称:汽车维修工程开课实验室:汽车发动机实验室执笔人:冉广仁审定人:刘佃瑞制订日期:2007年10月25日12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实验室安全工作是预防事故,保证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工作
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指导教师,对初次进实验室的师生,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操作技术方面的指导
未经实验教师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动动用设备
启动设备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使用设备中出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机,待排除故障再重新使用
在操作高速运转设备时,实验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工作服,应穿戴整齐
操作时,人体与运转部位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5
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应当良好,并要有可靠的接地;插头与插座必须接触牢固;并严禁超负荷用电;6
机械设备的高速运转部位应加装防护罩;起重设备应标注起重吨位且吊装严禁超载;运动部位要定期保养,及时润滑;7
使用易燃物品的实验室,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安全使用,严禁烟火;8
易产生废气、油气、毒气和粉尘的实验室,要注意通风换气,以免中毒;9
实验用发动机及机动车辆应严格执行防冻规定;10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会使用设置的各种消防器材;当实验室发生险情时,在场人员应当费力抢救;发生被盗、破坏、损坏等情况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向上级及时汇报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实验守则1.学生进入实验室,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中的有关条款
2.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3.在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
4.保持实验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实验完毕要整理好实验器具,清扫实验场地
5.爱护室内一切设备和器具,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或拿出室外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操作安全,避免人身和仪器设备事故,如有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