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3页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对象与任务一、犯罪心理学的对象1.什么是犯罪根据我国刑法(1997)的规定,犯罪是指严重危害了社会、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一概念揭示了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罚惩罚性
由于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法律事实和社会现象,所以,研究犯罪的学科众多
除刑法外,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也研究犯罪,但学者们对犯罪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
在犯罪学界,有的学者认为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应与刑法中的概念一致,有的学者则认为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这是由犯罪学这一学科本身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储槐值,许章润,1997)
这一概念显然比刑法定义的犯罪概念更为宽泛
国内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学者对犯罪概念的理解也持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刑法说”和“不局限刑法说”(罗大华,1994)
持“刑法说”观点的学者认为,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应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保持一致,这是由犯罪心理学在刑事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
如果同一领域各分支学科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相同,就会造成刑事法学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的混乱
持“不局限刑法说”的学者认为,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并不是按照严格的法学意义规定的,不应局限于刑法的规定,犯罪的外延更大,泛指违法犯罪行为,这与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是一致的
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人心理活动的规律是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自然与其他学科有区别
本书作者持前一种观点,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应该与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保持一致,这样不仅有利于对犯罪的揭露和惩罚,也有利于对罪犯的矫正
2.犯罪心理学的对象有关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国内外学者的看法林林总总,莫衷一是,综合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