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安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根据有关要求,在日常生产安全、质量管理过程中实施精细化管理,旨在“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精细化安全、质量管理内容包括责任处罚和管理联责考核两大部分
责任考核部分主要针对安全“明患”的制造者或“隐患”的主要责任整改者;联责处罚部分主要针对负有安全质量问题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检查监督人员,联挂处罚依据实施细则自动运行,不讲条件、不讲客观、不讲理由
目的在于督促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监察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逐步实现员工从怕被罚款不敢违章过渡到不想受到违章的处罚和伤害,最后达到敢于主动制止违章维护他人安全的全员安全氛围,共建本质安全型、和谐发展的矿井,做到长治久安、自治长安
一、精细化安全、质量管理实施办法1、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矿级管理干部、科室干部、区队三员、辅助单位副区长、安监员、质量检查员、安全信息落实督察员、参加井下查岗等人员,一律在井下使用电话向安监处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工作和问题,检查采煤面时用本工作电话,检查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地点时用本工作面或就近电话
使用井口附近的电话视为无效(紧急情况下除外)
有效汇报可代替上述人员井下考勤
2、上述人员汇报内容有:个人姓名、工号、检查地点、主要安第1页共22页全质量问题及应采取或已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无违章处罚或停止作业现象
当有违章处罚或停止作业现象时,除进行前面内容汇报以外还必须汇报责任者的单位、施工或违章地点、责任者姓名或工号、违规内容有关条款序号
本规定使用的处罚单一式四联,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开具并送达责任单位值班领导或本人,不得由个人填写
汇报人在填写信息卡时注明违章内容和数量即可
不符合本条要求,信息中心可视为无效汇报或无效违章,填写后的处罚单未经安监处长同意并签字任何人不得修改或销毁
对有反三违指标的人员,此项处罚单作为唯一统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