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物价局江安县财政局江安县农业局江安县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江价[2008]17号关于公示2008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县级有关涉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纠风办《关于公示2008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8]61号)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纠风办《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纠风办关于公示2008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对2007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现印发你们,文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内容为:江安县2008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附件一)、江安县2008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附件二)、江安县2008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附件三)、江安县2008年度村组涉农价格公示表(附件四)四部分
二、江安县2008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附件一)和江安县2008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附件二),公示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对有调整和变更的收费部门和单位应统一制作公示牌在收费点公示相关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项目、标准
按(川办函[2003]140号《通知》规定,凡未公示的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农民有权拒绝执行
三、江安县2008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附件三),主要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在政务栏中公示本年度农民所关心的涉及农民建房、户籍、婚姻、土地承包、外出务工、计划生育以及殡葬等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江安县2008年度村组涉农价格公示表(附件四),各乡镇负责各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公示本年度2内农民所关心涉及农民的电价、水费、粮价、化肥价格及电视收视费等重要的价格项目和标准
五、为扎实做好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