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2术语1.2.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1.2.2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1.2.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1.2.4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2、职责2.1安全环保部及生产部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及具体安全要求,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2.2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并实施管理,负责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测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报检、报批工作,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3、有限空间管理3.1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采取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措施从本质上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采取改进作业组织、封闭隔离等措施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作业。按照本制度及有关规定、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控制。3.2《有限空间清单》形成或集中更新后,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讨论技术设备改造、作业组织改进、封闭隔离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形成改造计划,批准后予以实施。3.3《有限空间清单》均应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坚持在日常持续关注、不断识别并进行增减和完善。每年12月份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识别、判定,并按程序更新《有限空间清单》。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4.1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4.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部门及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安全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检测部门及人员,检测人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检测,在确认无误后,进行作业。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共同确定、安排好作业监护人,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识、气防知识、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识,并组织落实防护措施。交代完毕防护措施落实后,作业人负责人、监护人、许可人及安培科人员共同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签字确认,方可开始作业。4.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管理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共一联,由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工作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收执并保存期1年。《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要有详细的作业地点、部位,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内介质的危险程度间隔作业。作业时限要求一般为:有限空间作业不应超过8小时,每隔4小时需进行一次复查并安排重新检测,作业过程间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安排检测。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