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操作指南一、通则(一)为了规范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国际集装箱班轮经营者可以自行或委托其船舶代理向上海航运交易所(以下简称航交所)备案运价
(三)备案的运价包括公布运价和协议运价
公布运价是指国际集装箱班轮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
备案的运价幅度,即对外报价的下限和上限,以公布运价的格式备案
协议运价是指国际集装箱班轮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书面约定的运价
实际执行的运价超出备案运价幅度的,必须按照协议运价的方式备案
备案的协议运价应列明协议号、货主、航线、起始港、目的港、期间、箱量、运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价等内容
(四)备案运价应使用统一的运价备案表(电子版)(在航交所网站(WWW
CN)下载)
(五)运价应按CY/CY条款备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CY/CY条款备案的,应加以说明
(六)备案协议运价应提供运价协议(副本),或将运价协议(副本)留存本公司备查
备案协议运价和运价协议副本对运价的描述应该一致
备查的运价协议(副本)至少保存三年
(七)调整运价幅度应重新备案
备案的运价受理后,在生效之前,国际集装箱班轮经营者不得提出新的运价调整要求
(八)国际集装箱班轮经营者撤销航线,应提前10天通知航交所
航交所在撤销航线的当天注销该备案运价
(九)被接受的备案运价于航交所受理备案之时起下列时间生效:1、公布运价(幅度)满三十天;2、协议运价满二十四小时;3、首次备案自受理之日起